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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接聽時間:13日上午9:30-11:30下巴里島午1:30-3:30
  在線律師設計裝潢:饒奮斌(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律師)
  秦先生:我家的房子是婚前我父母出首付款購買的,因為他們不能辦理銀行貸款,就寫了我的名字。婚後我妻子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,現在房子就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。今年她提出離婚,理汽車貸款由是發現了我去見網友的開房記錄,要求我凈身出戶。我的想法是,雖然妻子沒有出首付,婚後貸款也是我在承擔,但既然寫了名字就有她的一半,但她認為我婚內有過錯,要我全部放棄房產,這樣我父母的權益就受到了很大的損害,請問我要求只分給她一半的房產可以嗎?
  饒律師:根據你提供的情況,婚前的房產在婚後辦理的添名手續實際上是法律上的贈與行為。如果雙方沒有進行份額的約定,一般認為是共同共有。如你存在婚後出軌的行為,違反了婚姻法第四條關於夫妻應當互相忠實的義務,但根據婚姻法解釋規定,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起訴訟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也就是說,婚姻法第四條屬於支票借款倡導性規範,不屬於婚姻法規定的損害賠償的範圍,對方要求你放棄全部房產於法無據,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財產。
  鮑先生:今情趣用品年夏天我在某商店購買了用於螃蟹養殖的魚藥,但施用後,沒有收到殺滅青苔的效果,反而造成草枯蟹死,造成重大損失。經瞭解,這批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,我想向商家索賠,不知能否向消費者協會投訴?
  饒律師: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索賠,也可以直接或通過訴訟向出售假農資的商家索賠。
  12月16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接聽《律師在你身邊》熱線(025)96096-1-1的是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的董雲春律師。  (原標題:離婚時稱丈夫不忠 要求獨攬房產無依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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